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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P家主cp的初次相遇

Priest除了被锁的《广泽旧事》共19本原耽,这里盘点了《坏道》《七爷》《天涯客》《镇魂》《大哥》《山河表里》《六爻》《杀破狼》《过门》《默读》《残次品》《烈火浇愁》(按时间顺序)12本的初次见面。

(由于《烈火浇愁》未完结,个人觉得他们可能以前就见过,所以等完结后我再补个真正的初次见面)

(感谢评论区的补充!《广泽旧事》补上了!)

有些一见钟情,有些毫无感觉,有些我只能说是真香了。

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 广泽旧事》:

 他本是少年嗓音,歌至豪放处,有种喉咙即将被撕裂一般的破音,如杜鹃啼血,狂歌痛饮,却是格外凄凉意味。风萧萧而起,发如墨迹,少年眉目间尽是浓重的飘零意与落拓气。 郑越踏进林中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景象,彼时第一眼便为这不羁的浪子模样吸引,竟不觉顿下脚步:“好一个‘君家有酒我何愁’。” 歌啸戛然而止,冉清桓慢慢地转过头来,对着郑越所在的方向遥遥举起酒坛:“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王爷……”卫兵下意识地想阻止,郑越摆摆手,自林间走出,抱袖长揖道:“在下误入此间,有扰兄台,望多见谅。”齐皊卿却看清了那少年模样,心中暗暗一动:“竟然是他……”


《坏道》:

沈夜熙抿抿嘴,开玩笑的时候眼睛里留下的笑意退了干净,他一言不发地加快了走路的速度,安怡宁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他。结果超速就导致,到转角的地方正好有一个人从对面过来,非常不幸的是,那人手里还端着一杯咖啡,双方想刹车的时候,都已经来不及了。

一般人手上如果拿着热东西被撞到,都会下意识地往后躲一下,把东西往外送,可是那人第一反应,却是把自己的胳膊肘横过来,挡在沈夜熙和手上的热咖啡中间,滚烫的液体全都洒在了他自己的手上,来人低低地“嘶”了一声。

沈夜熙一愣:“对不……”

“不好意思,我没看路,没洒你身上吧?”沈夜熙话还没出口,对方已经忙不迭地道起歉来,手忙脚乱地接过安怡宁递过来的面巾纸,一边咧嘴一边擦拭烫红了的手。

沈夜熙抬眼看过去,这是个青年,穿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衬衫,显得皮肤特别的白,深棕色的头发稍微有点自来卷,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五官上看,好像有些外国血统,是张生面孔。

看这有点单薄的小身板,像是新调来的文职。

……

“咱这位天才,才基本上把咱这层的路摸索得差不多,就没长方向感基因。”安怡宁叹了口气,拍拍沈夜熙的肩膀:“这是咱们轻伤不下火线,光荣归来的头儿沈夜熙。头儿,这个是莫局给队里新调来的姜湖姜博士,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

安怡宁点点头:“大家压力太大,上次……上次那件事以后,”她的眉头轻轻地皱了一下,有点谨慎地观察了一下沈夜熙的表情,话音断了片刻,见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才继续说,“莫局特意把姜博士调进来,随时关注大家的健康状况。”

姜湖眨眨眼:“啊,幸会,你就是传说中的沈队!”

传说中的——好像我已经作古了似的。沈夜熙启动陌生人自动程序,换上标准微笑,点点头,和姜湖握了握手,心里琢磨,心理医生随队,他当然双手赞成……不过这位,还真是怎么看怎么不靠谱。

“出外勤的时候姜医生一起吗?”沈夜熙随口问。

“莫局说让我一起……呃,沈队不用那么客气的,”姜湖跟在他身边有点局促,“其实他们都叫我浆糊。”

沈夜熙偏头看了一眼安怡宁——莫老头从哪个幼儿园把这小孩给挖过来的,真作孽。心理学?这博士学的可别是日内瓦学派的儿童心理学。

安怡宁每次一看见姜湖那有点不知所措地迷茫样子,就忍不住兽……不,是母性大发,于是瞪了沈夜熙一眼——不许欺负人,用眼神也不行。

沈夜熙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又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跟队外勤,那姜医生持枪吗?”

“不,我算文职,而且我不喜欢暴力。”姜湖摊摊手,“杨姐也说我不带挺好的,到时候万一真遇到紧急情况和匪徒面对面什么的,我带了也是给别人带的。”

沈夜熙觉得,天下极品全都被莫匆挖到局里当吉祥物了。


 

《七爷》:

乌溪视角:

乌溪没说话,露在外面的眼睛微微弯了一下,像是笑了笑,景七却忍不住皱皱眉,乌溪转过身的时候,正好对上景七皱着眉望过来的目光。他这才注意到这个站在中原的皇帝身边,还有个微微侧着身,不大起眼的孩子。不过乌溪也只是轻描淡写地扫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两步,在那礼部尚书简嗣宗简尚书身边站定。


景七视角:

景七承皇上赫连沛恩典,坐在这尊大佛身边,正趁人不注意,偷偷摸摸地打哈欠,才打到一半,听见报,又憋了回去,又使劲把眼睛里的泛起的泪花眨巴出去。

他依稀记得上一世只听说南蛮俯首称臣,皇上满足了虚荣心,也就没别的幺蛾子了,没有什么质子进京这码事,果然重活一遭,还是有些事情不一样了。

也忍不住有些好奇,远远地望去,想看看把大庆四十万精锐全都折进去的彪悍的南蛮究竟长是什么样子。

却一眼看见了被那些武士们簇拥着的一个孩子。小小的身体裹着乌黑的袍子,连脸都看不见,只露出一双眼睛,显得鬼气森森的,腰板挺得很直,看似毫不畏惧地接受着所有人的打量。

可是景七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孩子有些可怜。


 

《天涯客》:

只听旁边酒楼上,一个女子脆生生地道:“公子,你瞧那人,若说他是要饭的,身边却连个破碗都没有,若说不是呢,又巴巴地那坐了一上午了,什么都不干,只嘿嘿傻笑,莫不是个傻子吧?”

如今的周子舒虽然功夫只剩了一半,耳力却犹似当年的好,那女子虽隔了一条喧闹的大街,声音又不大,还是叫他一个字不漏地听了去。

还没来得及暗地里自嘲,下一刻,便又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他是在晒太阳。”

这男人的声音十分好听,低低沉沉的,吐字极慢,却不黏糊。

周子舒便忍不住抬头望去,只见对街酒楼二楼靠着栏杆,一个长相极好的紫衣少女和一个身着灰衣的男子相对而坐,那男人脸色微有些苍白,眼珠却很黑,像是将光都吸进去了似的,这黑白分明,看来竟有些不像活人,周子舒那么一抬头,目光正好和他对上。

灰衣男人面无表情地将目光错过,便面无表情地转过了头,专心吃着桌上的饭菜。

周子舒便忍不住失笑,心说人海茫茫,竟还遇上个知己。


 

《镇魂》:

故事时间线开始的初见:

“你好,”他对着那戴眼镜男人伸出手,“我姓赵,我们是公安,先生贵姓?”

那一瞬间,戴眼镜男人脸上飞地闪过某种东西,渀佛是一种猝不及防震惊,然而稍纵即逝,叫人还以为是自己错觉。随后,他就垂下眼,礼数周到地跟赵云澜握了手:“免贵姓沈,沈巍。我本校任教。不好意思,刚才我还以为他是暑假留校学生。”

沈巍手冰凉冰凉,像刚从冰柜里捞出来尸体,赵云澜一碰就一愣,忍不住抬头看了对方一眼,这一来,正好对上沈巍镜片后目光。

虽然沈巍迅速地移开了目光,可赵云澜就是觉得,沈巍看他眼神似乎有点奇怪……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那并不是看一个陌生人目光。


 

真正的初见:

那是个黑发黑眼少年,坐大石上,披散着头发,身上披着一件不知谁给粗布麻衣,赤着脚,见到突然出现邓林中昆仑君,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一不小心从大石上摔了下来,落了小溪里,沾了满身水渍。

就这时,突然,一只幽畜从地底下钻了出来,一口咬向少年脖颈,他脖颈看起来纤细又柔弱,一只手就能掰断。

随后,少年落进溪水里手突然从一个诡异角度伸了出来,一抬手捂住了幽畜嘴,回身把那东西按了溪水中,手掌一按,幽畜整个脑袋顷刻间就被他按碎了一半,血水喷出来浇了他满头满脸,落到那张素净脸上,简直就像是雪地上开出红梅。

少年有些手足无措地看了看自己一身血迹,小心地蹲下来,溪水里洗了洗自己手和脸,而后他习惯性地拎过幽畜尸体,张开嘴露出略微有些尖虎牙,从嫩脖子开始啃起。

直到这时,昆仑君才确定他是个鬼王,他实没见过比这少年像鬼王人,美貌少年面无表情地坐被血水染红溪水里、细嚼慢咽地啃噬着幽畜尸体模样,实比陆地上任何一个凶神恶煞东西都让人起鸡皮疙瘩。

可是少年发现昆仑君看他,进食速度却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他偷偷地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昆仑,又低下头,似乎是食不甘味地咬了一口,小心地兜住,不让尸体血水从嘴里流出来,咽下去后,又轻轻地抿了抿嘴唇,好像想把嘴角血迹抿去,好看起来干净一点。

昆仑君虽然借火给幽冥,却只是为了斩断天路推翻不周,他早已忘了初听见女娲封印大不敬之地那一点不舍,即不屑于和这些茹毛饮血低等东西打交道,也没把他们放眼里。

此时,他却不知道怎么了,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开口说:“哎,小孩,你是个鬼王吧,不是能驱使低等鬼族,那东西为什么连你也咬?”

少年手一哆嗦,幽畜尸体从他手中滑落到水里,溅起水花喷了他一脸,他有些惊慌地看着接近昆仑君,用那双漆黑如豆目光看着他,张了张嘴,一时间没反应。

“不会说话?不可能吧。”昆仑君没型没款地往大石头上一靠,挑挑眉,“有名字吗?你叫什么?”

“……嵬。”

“哪个嵬?”

“……山鬼。”

“山鬼?”昆仑君趴大石头上,挑挑眉,“应景,只不过气量小了点,你看这世间山海相接,巍巍高峰绵亘不绝,不如加上几笔,凑个巍得了。”

昆仑君问:“小鬼王,你为什么不和你鬼族人一起?”

少年低下头,沉默了一会,轻轻地说:“嫌脏。”

昆仑君愣了一下,饶有兴致地问:“怎么个脏法?”

少年不敢看他,却盯着昆仑君浮水面上倒影,认认真真地说:“除了知道杀,就是知道吃,还懂什么?我不想与他们一起。”

昆仑君认认真真地指出:“鬼族就是这样。”

少年鬼王眼神阴郁了一下,然而当他抬起头面向昆仑君时候,又成功地克制了那股暴虐,看来是已经习惯这样做了,顿了顿,他压低了声音,轻轻地问:“难道因为我生为鬼族,就必须和他们一样吗?”

昆仑君没有答话,少年自己从水潭里站起来,大概是失去了食欲,他把幽畜尸体拖出来扔了一边,然后用已经干净了水洗了一把脸,默默地弯下腰去,把身上粗布衣拧干,卷起裤腿,从水里爬了上来,他看了赵云澜一眼,眼睛就像是落素白雪地上鸦羽,然后用一种很无所谓口气说:“我不喜欢,不如不生。”

他说完,并不靠近那块方才他坐着,现却已经被昆仑君霸占大石头,只是随意地坐水边,双脚湿淋淋地晾地上,远远地望着邓林方向、邓林后群山、群山巅雾与雪,以及倾盆不休大雨中,电闪雷鸣翻滚天空。

昆仑君忍不住问:“你看什么?”

少年伸手顺着自己视线一指:“好看。”

“雨天有什么好看?”昆仑君说着,靠着巨石坐了少年身边,“晴天时候,昆仑山巅才是好看,金灿灿太阳光落下来,浮雪地上,就像是白雪上开出花。冰层往下是一片嶙峋,到了夏天,会长出很小一层细草,鸀鸀,还有各种不知名小花——凡是那样小花,都叫格桑花。”

少年听呆了,愣愣地偏头看着昆仑君。

昆仑君话音突然一顿:“嗯,现看不见了。”

“为什么?”

“为了把你们放出来,我把天捅了个窟窿。”昆仑君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头,少年鬼王头发就像看起来那么柔软,僵着脖子,却一动不动,温顺地让他抚摸,简直让人难以想象,方才他还生啃了一只幽畜脖子,仔细看话大概嘴还没擦干净。

这让昆仑君想起了自己养那只小猫。

“为什么要把天捅漏?”少年鬼王又问。

“我答应过。”昆仑君他头顶上按了按,“你不懂,小孩。”

少年却异常认真地抬起头:“我懂,我不知道外面有什么,如果我知道大封之外有这么好看,当年我也要把大封捅一个窟窿。”

昆仑君摇摇头,低低地笑了起来,少年就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过了不知多久,昆仑君才轻轻地说:“生不由己,不如不生,你倒是个知己。”

他说完,站起来转身要走,女娲身影半空中幽然闪现,忙碌奔波,似乎依然徒劳地寻找补天五彩石,昆仑短促地低笑了一声,山川生灵涂炭,他心里有种异样感。

少年鬼王却犹豫了一下之后,也跟着站了起来,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大哥》: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一大片筒子楼建的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就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本来魏谦是不打算理会的,像这种小崽子,个把月总是能见着一个,不小心被生下来了,不小心活了,还没有父母双全的命,过一阵子差不多也就死了,可就在魏谦往那边瞟的时候,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魏谦打狗过程被我省了)

他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可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嘴角一排罐头汤不小心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山河表里》:

褚桓抿了抿干涩的嘴唇,向招待所的方向走去,他感觉自己急需一大杯淡盐水。

忽然,他听见有人出声叫住了他。

此时褚桓眼已经开始有点花,闻声一偏头,只见那站牌旁边站着两个男的,个子都很高。

叫住他的汉子有四十来岁……(小芳描写省了)

而另一个人却很年轻,站得稍远,由于褚桓的视野已经不很清晰,他看不大清楚那个人模样,只见他长发如黑幡,随风微动,让人看着心生恍惚。

……

就在这时,褚桓脚下忽然踉跄了一下,他终于再也撑不住,一头栽了下去。

迷蒙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托了他一下,褚桓最后的余光瞥见了一把长发。

夜色中,传来一股悠远而渺茫的桂花香。


 

《六爻》:

程潜心里掐算了一下,像扶摇派这样,有一方富甲供养,生存得有点颜面的门派,大约可以叫做“家禽门派”。

因此他算是明白了,他们大师兄不单单是大师兄,他还身兼“本门衣食父母”,“掌门的金主”与“扶摇派开山大弟子”等众多角色,自然是本派第一把交椅,连师父也得巴结。

至于这第一把交椅本人——程潜见了就知道了,他是个一言难尽的败家子。

“骄奢淫逸”四个字,除了当时大师兄年方十五,还没有“淫”的胆子,剩下“骄”“奢”“逸”三个字,他是一个不落,全坐实了。

木椿真人第一次领着洗涮干净的一双小弟子来到严少爷近前的时候,那少爷正在梳头发——并不是掌门老糊涂了不知礼数,赶在一大早别人梳洗前去打扰,而是大师兄每天要梳好多次头发。

好在他年纪尚轻,也不怕梳成斑秃。

有资格给大师兄梳头的,首先得是女的,年纪不可以太小,也不可以太大,形貌不可有一处不美,气味不可有一丝不雅,她一天到晚除了梳头点香之外什么都不做,一双手一定要柔软,要莹白如玉,不能有一点煞风景的茧子。

像雪青之类的道童,原来都是严家的家奴,精挑细选了一批送到山上供门派驱使。

少爷近身的事不用道童,听说是因为他不大喜欢男人,嫌他们笨手笨脚,因此留在院里贴身服侍的是清一色的小姑娘,弄得他这院子里姹紫嫣红总是春。

……

其实程潜第一次见他大师兄本人的时候,是惊为天人的。

那人模样尚且青涩,骚气却已绝顶,只见他一身雪白的缎子袍,上面绣着谁也看不见的暗纹,只有活动间光影变动,才显出一点流光溢彩的端倪。他活似没骨头似的往雕花椅子背上一靠,眼皮半垂着,一手撑着下巴,散开的发如泼墨。

严争鸣听见声音,爱答不理地一挑眼皮,眼角如淡墨横扫,长而带翘,无端扫出一片骄矜的阴柔气。他见了师父,没有一点要站起来的意思,屁股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慢吞吞地开了口,问道:“师父,你出门一趟,又捡了两只什么玩意回来?”

他仿佛是长得比别人晚一些,声音里少年人的味道没来得及褪净,加上掺杂着些许撒娇的口气,听起来更加安能辨我是雌雄。

偏偏他娘得理直气壮,这样不男不女,看起来居然也没什么违和。

掌门他老人家陪着笑脸,磨蹭着手,介绍道:“哦,这是你三师弟程潜,这是你四师弟韩渊,都还小,不懂事,往后你作为大师兄,要多帮师父提点提点他们。”

严争鸣听了韩渊的名字,长眉一跳,脸皮似乎也抽搐了一下,他半睁开眼,纡尊降贵地瞥了他新鲜出炉的四师弟一眼,随即飞快地转开目光,仿佛目光遭到了玷污。

“韩渊?”大师兄似乎是不满,慢吞吞地品评道,“果然是人如其名,长得有点冤枉。”

韩渊的脸已经白得发青。

严争鸣将他丢在一边,又转向程潜。

“那个小孩,”他说,“过来,我看看。”

严争鸣态度轻慢,召唤程潜的手势分明是在叫狗。

他的所作所为成功地让程潜一瞬间就从惊艳中清醒过来。

程潜因为从小没人待见,心里是十分自卑的,久而久之,这股自卑就沉在了骨子里,化成了满腔激烈到近乎偏执的自尊,一个眼神都能让他敏感起来,别说这招猫逗狗的手势。

程潜仿佛寒冬腊月里被人兜头浇了一碰凉水,将他的五官也冻成了冰,他结冰的脸上面无表情,上前一步,避开严争鸣的手,公事公办地作揖见礼道:“大师兄。”

严争鸣探头看了他一眼,随着他这么微微一探身,一股仿佛幽然暗生的兰花香笼罩在了程潜身边,也不知他这身破衣服熏过了多少道香,够驱虫的了。

这位少爷大师兄想必不大会看人脸色,反正他完全没有留意到程潜快要压不住的怒意。

他甚至优哉游哉地将程潜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相马似的,过后大约是觉得还算入眼,严争鸣漫不经心地点了个头,全然不顾别人反应地给了他初见的师弟一句真挚的寄语。

他棒槌一样地说道:“还行,以后可别长残了。”

说完,少爷为了表现出大师兄应有的随和,勉为其难地将手掌从程潜头顶一寸的地方掠过,假装自己摸了他的头,继而敷衍地吩咐道:“那个‘含冤’的和‘带屈’的我都见完了,师父你一起领走吧——嗯,小玉儿,给他……他们俩,一人抓把松子糖吃。”

……(此处是程潜把糖给了韩渊,省了)

木椿真人却没那么好糊弄,他清楚地看见程潜嫌弃地拍了拍自己的手,仿佛手上沾过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立刻就明白,这小子让糖,可绝不是出于什么谦让的好品质,纯粹是懒得给他那妖魔鬼怪的大师兄面子。


 

《杀破狼》:

长庚视角: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这一段文中交代是梦境,但我感觉更像现实,所以用了这段)

 顾昀视角: 

关外的白毛风随时换方向,这会正是顺风,机不可失,沈易没顾上跟姓顾的打嘴仗,抬手甩出一个药包,扔到半空,用马鞭劈开,朔风把刺鼻的药粉卷了出去,劈头盖脸地砸向狼群。 狼群呜咽着后退,而隐藏在暗处的蛮人大概也看出来了,有这两根搅屎棍,今天他想干什么恐怕是不成了,远远一声狼哨响起,狼群夹着尾巴退散,落下一地狼藉……以及一个小小的身影。

沈易心里一紧,不等他看分明,身边微风掠过,顾昀已经催马过去了。   “怎么样了?” “有气。”顾昀冲他一伸手,“酒壶拿来。”   沈易凑近一看,只见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瘦得不成样子,被顾昀抱在怀里,只有很小的一团,他一身的血,一只小手软软地垂着,似乎是骨头断了,另一只手还不依不饶地攥着一把刀。 顾昀轻轻扣住他握刀的手,男孩的神智倏地清醒片刻,漆黑的眼睛直直地对上了年轻将军的,像一对含着火光的燧石,垂死也不肯熄灭。 顾昀一愣。

“酒!” 沈易把酒壶抛过去,顾昀回过神来,一把接住,送到男孩嘴边:“张嘴。” 男孩不知听懂了没有,顾昀把那口酒灌进他嘴里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顺从地吞了下去。

沈易飞快地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伤:“还好,背后一道狼爪抓伤,腿上被咬了一口,都不重,剩下可能是跑动时摔的……怎么这么多血?” 顾昀:“是狼血。” “啊?”

顾昀没吭声,将男孩裹进大氅:“走,去雁回落脚。”

顾昀话音没落,就听一声轻响,男孩方才攥得死紧的手松了,沾满了狼血的刀落了地,然后他挣扎着、战战兢兢地攥住了顾昀的衣服。

“这么相信我吗?可你又不认识我。”顾昀心里忽然莫名其妙地一动,又低头看了一眼陌生的男孩,忖道,“好轻啊。” 他这么想着,手劲不由自主地松了些,仿佛怕捏坏了怀里细小的骨肉。

  

《过门》:

窦寻的脸很白,眉目于是越发浓墨重彩,他耷拉着眼,一副双眼皮横平竖直地往鬓角飞去,鼻梁和嘴唇“天高地不厚”,露出几分旁若无人的不苟言笑。

要是有个漂亮姑娘走在大街上,盯着她看的女人准比男人多,其实反过来也一样,多数女高中生还没修炼出敢当街对着男人流哈喇子的脸皮,看了几眼就不太好意思没命盯着,男生们却开始窃窃地议论起来。

老成回头用笔尖戳了戳徐西临的桌子,小声说:“这哥们儿什么来头?刚来就拔咱家‘香香’的份儿?”

徐西临觉得这个窦寻挺好看,索性肆无忌惮地一路盯着人家,心不在焉地摇摇头。

老成很快转移了注意力:“快把你们俩的物理‘小黄书’给我看一下。”

“小黄书”不是违法乱纪的黄色书籍,是六中物理组的自编习题册,学校强买强卖,人手一本,有四百多页厚,一个标点符号的废话都没有,全是题,题后还没答案。

高二一班是理科实验班,比其他班的课程进度略快。所以老成这个穷凶极恶的东西,每天热衷于收集方圆一圈之内的答案,比对订正后编纂出一套私人定制的答案,拿到普通班和等着对付结业考试的文科班卖。

徐西临随手从桌子里抽出一本书给他,收敛起自己自由散漫的状态,把自己那离开桌子一米远的椅子也往前挪到正常位置,给窦寻腾出地方。

老成喋喋不休地聒噪:“这是数学小黄书!数学这期已经出过了,我要物理的!”

然而“姥爷”已经失宠了——徐西临这会没空搭理他,眼看窦寻随便挑了一张桌子,徐西临立刻打算主动站起来帮他。

然而他那双乐于助人的手还没伸出去,窦寻已经“咣当”一声把课桌尘埃落定,降落点离前桌徐西临至少有一米远,两人中间还能画一条楚河汉界。

徐西临:“……”

窦寻过目不忘,一眼认出徐西临就是中午从楼下跑过去的那个,并且从那帮体育生们捧臭脚的态度判断,他们是一伙的。

他居高临下地瞥了徐西临一眼,将一个大写的“滚”字挂在了鼻梁上。

徐西临在一班官居团支书,还是校篮球队的,平时很讲义气,时常利用身份便利帮同学占篮球场,只要他想结交的人,不论男女,没有结交不到的,他几乎是他们班最后三排傻大个小团体里的核心人物,还是头一次吃别人这种莫名其妙的脸色。

“神经病。”徐西临心想。

他的好人缘不是用犯贱刷出来的,没有用热脸贴冷屁股的癖好,刚开始对窦寻的那点好感顿时灰飞烟灭。

徐西临三下五除二地将姓窦的划进“不识抬举的怪胎”一栏里。

而窦寻,他恐怕也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怪胎。


 

《默读》:

骆闻舟视角:

骆闻舟:“我是一直忘不了你。”

费渡的话音蓦地一顿,差点被他呛住,他惊愕地回头看了骆闻舟一眼,怀疑他是吃错药了。

骆闻舟没有留意到自己说了一句颇有歧义的话,他略带老茧的手指缓缓地摩挲着碳素的伞柄,盯着眼前平整的青石板说:“我记得那天天气也不太好,我跟陶然一边打电话请示前辈,一边拼命往你家赶,因为情况不明,我们怕万一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子,凶手没走远,你又不肯离开,一个小孩在那会遇到什么危险。”

费渡似乎有些动容,敛去了一脸找抽的似笑非笑。

“赶到的时候,你就是这个姿势坐在你家院门口的石阶上,”骆闻舟说,“然后听见脚步声,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我一直忘不了那个眼神。”

那是一双清澈得近乎直勾勾的目光,好像压抑着许多未曾宣之于口的求救和期冀——尽管那少年当时的态度是克制而内敛的。


费渡视角:

两个人相对无言了片刻,骆闻舟忽然蹭了蹭鼻子,就着刚刚共患难的“友好”氛围,他开口问:“有个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当年你家里的案子,是我、陶然、法医——还有后来为了防止我们判断失误专门而找来的老法医和老刑警……一群人一起判断的结果,你为什么单独跟我过不去?”

费渡嗤笑了一声。

“没事,你实话实说,”骆闻舟跟他假客气了一句,“我不生气。”

费渡闻听此言,果然就不客气了,说:“因为你那种觉得别人都瞎,就自己长了一双伦琴射线眼,就自己能看透一切的蠢样很讨厌。”


《残次品》

陆必行是在离家出走途中遇到林的,那时候他刚好浪到了北京β星附近,还没决定降不降落,就碰上了一个漂流瓶……不,生态舱。

当时它没有任何标识,在北京β星死气沉沉的人工大气层外静静地旋转,精致得好像异次元的天外来客,极简的外壳设计足以把任何一个科研工作者变成跟踪狂,陆必行流着哈喇子,跟着来历不明的生态舱绕着北京β星转了三圈,明知在宇宙中捕捞不明物是一种冷门自杀方式,还是忍不住作了这个大死。

整个捕捞过程持续近三小时,捞上来以后,陆必行发现,生态舱附带了一个严苛的加密系统,一旦被外力强行突破,立刻会引发核自爆,玉石俱焚。

这枚精致的生态舱里装的也许是个大秘密,也或许是致命病毒,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个危险品,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应该立刻把这东西从哪拿的放哪去,离它远远的。

但陆少爷显然不是个正常人。

作为一个手很欠的科学家,陆少爷对生态舱里有什么并不好奇,也并不想看,但他对生态舱上挑衅似的加密系统一见钟情了,立刻遗忘了他的诗和远方,兴致勃勃地和加密系统斗智斗勇起来,花了两个多月,他险象环生地战胜了这只“斯芬克斯”。

陆必行一高兴,就着两瓶威士忌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星际航行日记,记载了自己的壮举,日记写完了,他也喝多了,踉跄中一个不留神,碰开了生态舱门,潘多拉的盒子轰然打开,陆必行的醉意差点跟胆囊一起蒸发。

他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在地上呆坐了五分钟,确定自己没产生幻觉——

生态舱里是一个人……活的。

陆必行赶紧嗑了一大把醒酒药,去检查生态舱里的人,发现这人的生命体征降到了最低,手臂上扣着个装饰似的机械手,应该是某种人工智能,能量不足,无法启动。

低生命体征在极端环境下能保命,但时间长了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陆必行不知道这位“睡美人”到底冬眠了多久,怕他直接睡死,把自己全套医疗设备都翻了出来。可是这位“天外来客”降低自己生命体征用的药并非常见的几种,医疗设备根本无法识别,陆必行不是大夫,不敢擅自使用不对症的唤醒剂,只能每天给他打营养液,试着用微电流唤醒。

第三天的时候,“睡美人”的眼皮轻轻动了一下,陆必行试着跟他说话,没反应。

陆必行闲来无事,拿了一打书,在“睡美人”耳边嗡嗡开念,从《高等机甲设计理论》念到《地球史话》,最后念了一篇几十个妖精打架的三俗小黄文——这回,他的听众终于忍无可忍,睁了眼。

陆必行正念到比较激烈的地方,太空旅行的机甲舱内气候干燥,林一睁眼,就看见两行鼻血飞流直下。

林的唤醒剂在湛卢那,而湛卢当时能量没充满,不能启动。没有唤醒剂,被陆必行误打误撞提前唤醒的人是非常痛苦的,刚开始像木乃伊一样,只有眼珠能动,要在营养液里泡几个月才能逐步恢复肢体行动能力,陆少爷这才知道自己闯了祸,只好任劳任怨地当起了男护士。

他在空旷黑暗的宇宙里,跟“全身不遂”的林朝夕相处了三个多月,结下了一言难尽的……友谊。


《烈火浇愁》

故事时间线开始的初见:

宣主任那张总带着几分不正经的脸凝重下来,缓缓将手插进外衣兜里。

“不是人。”他一脚踹开虚掩的门,一道寒光从他手里甩了出去,直指那长发男子的后背。

“是恶鬼。”

别说非战斗人员罗翠翠,就连分局的外勤小李也跟着目瞪口呆,这二位共同伸长脖子张大了嘴,像两只震惊的蛤蟆。

宣玑手里甩出去的是他在飞机上玩的钢镚,一把硬币流星一般掠过,那长发男子却只是轻轻一歪头,让过了一枚擦着他头发削过去的钢镚,几根被削断的碎发被卷了出去,随后,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抬起手,那些照着他后脑勺砸的钢镚就像遇到了吸铁石,强行变轨,转了个大弯,被吸到了他手边。

他眼睛仍盯着电视,稳稳当当地坐着,轻飘飘地弹了几下手指,那手指苍白如玉,质地也仿佛是石头,与硬币撞出了清脆的金石声。

几枚硬币顺着他的力道荡开,“夺夺”地嵌进了墙壁和房顶上,墙灰“扑簌簌”地落下。

外头小李手忙脚乱地捡回自己摔掉了一地的下巴,崩溃道:“你不是说你们是善后科的吗?”

“没错啊!”老罗虽说大小也是个“特能”,但一直在后勤部门过着文明和平的日子,他长到这么大,连路边打架的都没敢靠近围观过,这会生怕引火烧身,眨眼的功夫,已经一溜小烟地躲到了楼道拐角,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可我们老大是临时工啊!”

“我有编制!”宣玑见缝插针地给自己澄清了一句,回手把家属休息室的门带上,将那俩蛤蟆关在了外面,同时,他飞快地在门上写了个“止”字,字成,小门上起了一层火焰色的荧光,迅速朝四壁蔓延,眨眼功夫,小小的家属休息室很快被火光围了起来,与外界隔绝了,“还愣着!您二位是鼻炎了吗?我在医院外面都闻见腥味了!”

小李手忙脚乱地翻出对讲机:“支援!快来支援!出事了,在家家家家属休息室!”

宣玑方才一走进这层楼的楼道,就觉得这里尤其阴冷潮湿,潮气中还夹着腥甜和腐烂的气息,直往人骨头缝里钻,就像是贪婪地垂涎着活物的生命力。还有那张枯叶伪装的假身/份证,碰到他手的瞬间,宣玑就感觉一股阴森的恶意渗了进来,还没等他判断出那是什么,身体已经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直接烧了它——上次被他一碰就着火的,是一座用一千个人头盖骨粉搭建的骨塔。

眼前这个穿着黑色冲锋衣的人,似乎比那骨塔还凶险!

宣玑徒手在空中一抓,楔进墙里的几枚硬币就同时炸开,从四面八方喷出火来。火焰当空凝成长龙,瞬间织成了一张大网,半个休息室都被笼进了火海里,劈头盖脸地朝那男人压去。

那长发男子终于动了,他直接把手伸进了火网中间,手腕翻转,将那火龙织就的网“抓”在了手里,一拖一拽,几枚镶在墙上的硬币狠狠一抖,同时脱落,稀里哗啦地掉了一地。

火网顿时从源头上断开,被他团成了一团收进了手心,卷成了一颗小火球。他手指上连一点灰都没沾,只有手心处的皮肤被火焰映出了一点暖色。

与此同时,宣玑已经栖身上前:“身上的腥味还没洗干净,居然就敢大摇大摆地跑到异控局的地盘来。”

他不知从哪抽出了一把重剑,裹着厉风,当头一剑劈下:“你是不是也太膨胀……”

长发男人顺手抄起一个不知道谁放在休息室里的保温杯,“当啷”一下架住了宣玑的剑,双层的不锈钢杯被重剑砍得从中间凹了下去,里面还有半杯枸杞红枣茶,甜甜蜜蜜地呲了他俩一脸。

而在宣玑靠近的瞬间,那长发男子身上的衣服就开始露出原型——从袖口开始,飞快地变回树叶。

与此同时,宣玑也看清了对方的脸。

他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手里的动作不由得迟疑了,那长发男子直接伸手捏住了他的剑身,猛地一掀,把他掀开了两三米,后背撞到了墙上。

长发男人一低头,伸手一拂,已经露出半截小臂的衣服就又恢复了原状——那衣服样式显然也是照着隔壁那几位抄的,只是略微换了换颜色。

接着,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腔调开了口:“惭愧,衣不遮体,得罪。”

这人顾盼间神采飞扬,长着一双天生的“情人眼”,看什么都显得温润多情,正是宣玑在梦里惊鸿一瞥的那张脸!

(之后还有非常长的一段聊天,不加上来了)


到此已经收录了12本书的初见了,但由于我是凭借记忆找的,细小处提前的都没有收录,而且可能会有遗漏的,欢迎各位指正和补充。


总结一下:

刺激型:《残次品》(都流鼻血了)

剧烈型:《烈火浇愁》(直接开打)

一见钟情:《镇魂》

忽略型:《七爷》《大哥》《天涯客》

真香现场:《过门》《默读》《坏道》《六爻》《天涯客》

昏迷型:《山河表里》《杀破狼》


 


 此处感谢评论区的  @梓非  
 

谢谢她补充《杀破狼》的大帅视角。

欢迎调侃,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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